优化营商环境 克拉玛依市两级法院这样做
来源:新疆平安网   发布时间: 2021-07-18 10:29:44  作者:郭玉强 肖元龙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克拉玛依市两级法院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优化诉讼服务,为克拉玛依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深化诉源治理减量工程

克拉玛依市两级法院深化诉源治理,坚持不断完善优化营商法治环境整体工作格局,从居规民约、诚信建设、多元解纷等方面推出10项措施。克拉玛依区和白碱滩区法院派法官进驻辖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开展诉前服务。上半年,诉前调解纠纷1329件,已调解成功1050件,撤回99件,调撤率达86.45%。该市两级法院还通过法官工作室、政务中心诉前服务窗口等渠道接访群众2100余人,指导当事人网上立案1337件,引导1100余名群众通过非诉渠道解决纠纷。

为满足辖区群众的司法需求,在克拉玛依区、白碱滩区、乌尔禾区分别设立金龙镇人民法庭、三平路人民法庭和乌尔禾人民法庭,并在所辖村镇设立法官工作室。今年4月,小拐乡28家农户因土地浇灌问题产生纠纷,金龙镇人民法庭及时介入,释明法律规定,帮助乡政府工作人员和农户理清思路,最终将这批纠纷在法治轨道上妥善解决,真正做到了从“坐堂把脉”变为“巡回出诊”,实现“咨询不出门,调解不出村”。

目前,克拉玛依区法院已与小拐乡党委政府达成一致意见,出台《关于在小拐乡深入开展“无讼乡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将小拐乡打造成贯彻诉源治理、乡村振兴战略的“无讼乡村”示范点。

通过一系列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多元化解措施,群众诉累切实得到减轻,更多纠纷在萌芽阶段即被化解,有效推进了诉源治理工作。

6月28日,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走访辖区企业

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该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保护民营经济的各项政策,切实增强市场主体投资创业信心。不论国企、民企还是大中小微企业,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平等保护。上半年,审结涉及企业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纠纷案件1563件,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审结与企业相关的金融借款、保险等金融类案件140件,引导和规范各类金融行为,促进全市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开辟企业诉讼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优先接待、优先审查、优先立案,困难企业可以缓交诉讼费,2336家企业通过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实现了“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极大减轻了诉累。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494件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同时,该市两级法院强力推动“分调裁审”改革、小额诉讼程序运用、立审执协调运行等措施,着力破除影响审执质效的顽瘴痼疾,多措并举提高涉企案件质效。上半年,涉企业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17.5天,同比缩短15.5天,案件办理效率明显提升。

服务保障旅游业健康发展

6月5日,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对魔鬼城景区、克拉玛依河景区旅游巡回法庭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克拉玛依市关于优化法治环境服务保障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出台17条措施,形成了各政法单位和旅游业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协作、齐抓共管的格局,并在克拉玛依区小拐乡设立全市第三个旅游巡回法庭,在旅游旺季积极发挥旅游巡回法庭作用,开展法治宣传,协助景区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上半年,该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旅游相关的纠纷6件,均通过旅游巡回法庭多元解纷机制联合景区、市场监管、文旅局等部门现场成功调解。

克拉玛依市中院新闻发言人谢立宾表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必须发挥好法治保障作用,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进而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全市法院将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有效的行动、更加务实的作风,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更大成效。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