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推进“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提升河湖生态治理法治化

来源:新疆平安网   发布时间: 2021-05-10 19:13:26  作者: 郭玉强 李亚莉

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河(湖)长制办公室签订《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新疆平安网讯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职能,强化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衔接配合,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强大工作合力,5月8日,克拉玛依市河湖长制办公室与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河湖长+检察长”工作会议。

会议指出,“河湖长+检察长”是一项重大工作创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将检察工作与服务发展大局密切结合的一次有益尝试。检察机关立足“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助手”的工作定位,协助破解河湖管护难题,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探索构建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护新机制。

会上,市人民检察院与河(湖)长制办公室签订了《关于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并向市水务局授牌建立“公益诉讼联络点”,聘请了水利系统2名专家作为公益诉讼监督员。

会议要求,克拉玛依市充分发挥河长湖长和检察长在各自领域保护河湖生态的职能作用,努力让全市河湖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责任编辑:陈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