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检察院启动救助程序助申请人渡难关
来源:新疆法制报   发布时间: 2020-11-04 18:30:44  作者:郭玉强 李佳瑞

新疆平安网讯 近日,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检察院对哈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召开公开审查听证会,独山子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区信访局、民政局等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公开听证。

9年前,哈某某的儿子那某某被他人伤害致重伤后,被告人一直无力赔付。哈某某长期照顾那某某,医疗费用花费较大,后那某某不幸发生车祸身亡。10月16日,哈某某向该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

该院承办检察官经过走访调查,根据国家司法救助相关规定,认为被害人的亲属哈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遂立即启动救助程序并及时开展公开审查听证。同时,为哈某某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

在公开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陈述了案情经过、审查认定的事实和意见,与会的听证员围绕救助对象、救助标准、救助金额等问题发表意见。经过充分讨论,一致认为哈某某的申请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检察机关办案程序合法、救助理由充分,同意向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并对检察机关的工作给予肯定和赞许。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深化司法救助工作,打造多元救助体系,通过常态救助、重点救助和综合救助,让司法救助成为“及时雨”,切实为因案致贫的群众解决燃眉之急,真正将司法救助体现人文关怀的宗旨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吴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