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市检察院:创新学习模式 提高学习成效
来源:克拉玛依检察   发布时间: 2019-09-20 23:05:17  作者:

新疆平安网讯 根据《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支部学习讨论安排》的具体要求,9月19日,克拉玛依市人民检察院各党支部开展了集中学习讨论。各党支部在确保“规定动作”做到位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思路,创新“自选动作”,紧握四个“抓手”确保主题教育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不走过场。

一是抓机制,学有保障。虚功实做,以制度的形式规范化运作,变“自学”软指标为硬任务,根据第一党支部借调人员多、“访惠聚”工作队员多的现实情况,采用化零为整、灵活调整等方式,将第一、第三党支部党员整合开展主题教育学习活动,保证每位党员都能按时开展学习,接受思想洗礼。

二是抓内容,学有重点。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的基础上,各党支部坚持紧跟形势任务、紧扣时代主题,除规定的重点学习内容外,组织党员第一时间学习中央最新精神、检察改革发展的最新理论,与现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呼应,形成工作合力。

三是抓载体,学有方法。采用“三步走”的新型学习模式,环环相扣、层层递进,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第一步,交流学,倡导党员既是学员又是教员,结合每名党员自身优势,针对专题学习内容,先行收集素材、进行资料整理、分享学习心得,既解决了工学矛盾,又提高了学习效果。第二步,案例学,集中学习时除了《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规定内容外,各位党员还根据身边人、身边事开展学习,学习讨论更加生动和热烈。第三步,随时学,各党支部充分运用检察机关微信群,随时发布相关学习资料,敦促党员时刻关注国家、检察改革发展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及时汇报党员思想动态。

四是抓效果,学有所获。各党支部要求各位党员在学习时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不定字数、不定格式,但要注重学习效果,可以是摘抄学习文件的原文,也可以记录党员发言实录和经验介绍。学习要由“学了什么”向“学会什么”转变,要学用结合,以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检验学习效果的尺子,要研究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措施,找到问题的原因,形成对策措施,增强学习效果。


责任编辑:吴幸子